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少女「小美」,與蔡姓男子、鄒姓、許姓2名少年在網路上認識後,相約見面,3名男子明知小美年幼稚嫩,仍輪流與她發生性關係,事件曝光後,2少年被移送少年法庭,蔡男遭起訴。新北地院審理時,蔡男否認有與小美發生關係,但小美出庭時證稱,「蔡男很快就結束」,法官因此根據小美等證詞,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蔡男3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蔡男3年6個月徒刑。(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小美日前透過網路認識蔡姓男子、鄒姓、許姓2名少年,4人相約見面後,蔡男慫恿鄒姓少年直接告訴小美說想發生性關係,小美答應後,4人相約在鄒姓少年家輪流發生性關係,東窗事發後,蔡男遭起訴,2少年被移送少年法庭。
法官審理時,蔡男否認與小美發生性關係,但小美至始至終都維持一樣的說法,當天與3男發生關係後,蔡男就是其中一個,且小美為什麼會對蔡男有印象,就是因為他與其他2名少年不同,「很快就結束了」。
法官認為,蔡男說法前後不一,反觀小美雖然有輕度智能障礙,但心智仍有9歲到11歲的發展,對性關係的細節,說法一致,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蔡男3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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