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澎湖一名國中生因多次作業未寫、課文背不出,遭老師要求起立蹲下5百次、罰寫、罰站,沒想到學生父母得知後相當不滿,要求國賠2百萬元。近日該起案件在高雄高分院審理,法官認定起立蹲下是「體罰」,因此判校方需賠償3萬元,全案定讞。
▲師罰蹲站5百次,家長求償百萬國賠。(圖/翻攝自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男同學父母發現兒子「連續1整週」被處罰,處罰內容包括起立蹲下5百次、大量罰寫及罰站長達8小時,導致兒子隔天幾乎無法正常走路,甚至免疫力降低罹患「白血病」。男同學父母認為,老師施行的體罰太嚴格,且老師的處罰行為,已侵兒子身體權、健康權及人性尊嚴,因此要求國賠。
對此,校方表示,除了起立蹲下涉及體罰,其餘罰寫、罰站等都與體罰無關,罰寫學生利用下課、例假日期間完成,而罰站時間最多1節課45分鐘,甚至起立蹲下也非持續性,學生累時可自行休息。老師強調,會這樣做只是為了督促學生學習。至於男同學罹患「急性白血病」,校方認為在醫學上沒有因果關係,無理由賠償。
對此,高雄高分院近日對該案進行審理,法官認為罰寫、罰站都算合理管教範圍,不過起立蹲下5百次,高度反覆運動下可能造成精神、肉體皆痛苦,因此判校方須賠償3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