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警政署先前規畫「斬手專案」,藉以打擊詐騙集團,但新北市警員為了賺取嘉獎,竟偽造假資料請領拘票,導致3名涉案人遭不法剝奪行動自由,連分局長都被約談,全案依偽造文書和瀆職等罪起訴6人;新北地院審理期間,部分警員坦承犯行,亦有人崩潰大哭,並供稱:「不知道會那麼嚴重!」,法官分別判處8月到2年不等刑期,僅2人獲緩刑。
檢方調查,海山分局魏姓偵查佐、海山派出所林姓警員、文聖派出所方姓、蔡姓警員、三峽分局賴姓偵查佐及永和分局永和派出所賴姓警員等6人,分別偽造到案通知書,不但未經主官核章,還私下盜用公印,甚至有警員前往嫌犯住家張貼第一次通知書後,隨即帶著通知書至超商影印,然後將日期往後修改,藉以向檢方請領拘票,導致7名涉案人遭拘提,其中3人被不法剝奪行動自由。
▲新北市警局6名警員偽造通知書日期,藉以拘提7名涉案人遭判刑。(圖/翻攝畫面)
林、魏等人否認犯行,賴員僅認偽造文書,方、蔡2人則是坦承一切,方員還在法庭上崩潰大哭,並表示「我不知道會那麼嚴重!」;法官認為,林員等人均為警職,理應謹守法律,卻為了績效及功獎偽造文書,還剝奪涉案人行動自由,除影響警方公信力外,還陷司法機關於不義,更敗壞國家法紀,考量眾人犯罪情節及犯罪態度,分別判處8月到2年不等刑期,方、蔡2人則獲緩刑,並須支付公庫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