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今天表示,公益揭發保護法草案在第9屆立法院經過近3年審查,非常可惜沒完成立法,時力黨團再次提案,列為最優先法案,盼行政院、朝野黨團能儘速通過立法。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幹事長王婉諭(左起)、總召邱顯智、副總召陳椒華11日在黨團舉行記者會。(圖/中央社)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2019年5月初審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明定機關內的揭弊者經法院判決免除其刑確定後,可以申請再任公職,以避免公務員擔心丟了飯碗而不敢揭弊,外界將此俗稱為「戴立紳條款」;但最後因朝野協商無共識,無法在第9屆完成立法。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行「專法保護公益揭發,讓揭弊人免於恐懼」記者會,邀請曾揭弊卻喪失工作的吹哨者戴立紳出席。
邱顯智說,「公益揭發保護法」草案是時力本會期提出的第一個法案,黨團在2017年就曾經提出,經過近3年審議,非常可惜第9屆沒有完成,因屆期不連續,因此再次提案,並列為最優先法案,希望在最快時間,不管是行政院、朝野黨團能儘速通過這項法案。
邱顯智表示,時力版的草案有7大特色,包括制定專法保護揭發人,鼓勵知悉刑事不法與重大行政不法之人勇於揭發;公、私部門的揭發均受保護;不區分身分,縱使不是內部人揭發,也受保護;鼓勵公務員勇於揭弊,保障其免職後申請再任公職的權益。
邱顯智說,草案中也明定,在一定條件下,容許向公開發行公司的審計委員會、民意機關、媒體受理揭發;最高3倍的懲罰性賠償金,以及勞工契約終止權與資遣費請求權;檢舉獎金不得低於違反法令者因揭發情事所受罰鍰、罰金或沒收財產總額10%,讓揭發人沒有後顧之憂。
邱顯智表示,大家都說武漢肺炎揭弊者照亮黑暗,但在很多案子中,「揭弊者都被黑暗吞噬」,過程中痛苦不堪,時力主張打擊貪官污吏、實現公平正義,為保障勇於站出來的人,要給他們一個訊息,「社會是支持你做這樣的事」。
戴立紳說,行政院很努力送出草案,開過多次協調會、座談會,內容已經很完備,時力版本又更完備一點;這部法案不是要懲罰貪污者,是要讓他們有所警惕,自然會減少貪污案發生;真誠地拜託行政院及朝野黨團,單純為了這項法案「就法論法」,盼在這會期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