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
前年間,高雄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跟男友談遠距離戀愛,不料卻遭張姓男子冒充男友,還被對方要求「裸身曚眼」,當時小美以為男友要玩性愛遊戲,因此不疑有他的配合,跟對方激情嘿咻,不料張男事後食髓知味,又打算故技重施,卻被小美發現,氣得報警怒控張男性侵,並要求償精神撫慰60萬元。橋頭地院審理後,因張男已以15萬元跟女方和解,民事部分判賠8萬元,全案可上訴。
▲女子發現遭騙怒告性侵。(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指出,2017年7月間,張男以未顯示來電的方式,隨機撥打電話給被害女子小美,當時小美以為是男友打來,張男竟順勢假冒小美男友,還謊稱生病聲音疲弱,又聲稱身在營區內不方便打電話,要小美不要主動聯絡。之後2人經常以電話或LINE聯繫,小美甚至還傳私密照給張男,以訴相思之情。同年8月間,張男約小美見面約會,卻要求女方「裸身曚眼」,住處房間不上鎖等他。
當天深夜張男摸進房間,跟小美發生性關係後離去,小美因全程矇著雙眼並不知情。之後張男食髓知味、打算故技重施,卻被小美發現,氣的到警局怒提告性侵。法庭審理時,張男辯稱是小美自己認錯人,也沒有強迫她曚眼發生性關係,加上2人以電話、LINE聯繫近一個月,女方不可能認不出真假男友。由於性侵提告部分,張男以15萬元跟女方和解,民事庭判張男須賠償原告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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