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越早賣房賺越多?據「房地合一稅」,購屋後獲利課稅會逐年遞減,也就是越晚賣房稅金就會被課的越少,但專家卻指出,其實你越晚賣,反而會虧更多。地政士全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指出,許多人只關注「稅」,卻忘記持有成本問題,以千萬房為例,假使售出1,100萬而言,第一年相較第三年脫手,就會少賺26萬元。
▲蕭琪琳表示,許多人投資房產,僅算到稅率,卻忘記持有成本。(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蕭琪琳指出,許多人投資房產時,都會將「房地合一稅」納入考量之一,越快賣、稅率就會越高,所以在該稅制剛推出時,大多人都認為是對於短期投資的懲罰,但實際上若納入持有成本考量,結果卻完全不一樣。
據財政部賦稅署資料,以「境內居住者」、也就是台灣多數投資會遇到的稅制為例,「房地合一稅」持有1年以內必須課稅獲利45%、持有2年以內超過1年為35%、持有10年以內超過2年為20%、持有超過10年則降至15%。以上扣除額皆為售價的5%。
▲實際試算可發現,房貸利息納入成本考量後,負擔比房地合一稅還要重。(示意圖/記者呂品逸攝影)
但實際上,投資房產通常還有利息、過戶等費用成本,蕭琪琳舉例,若以購入1,000萬房而言,再以1,100萬賣出,光是利息就足以讓你想在第一年就賣屋。
假使持有第一年內就獲利了結,計算方式為「售價-扣除額-購入成本(含過戶費)=獲利」,也就是「1100-(1100X0.05)-1005=40」,稅制上的獲利計算為40萬元,再乘以45%應繳稅率,應納稅額則為18萬;也就是說,實際獲利為1100-1005-18=77,最終實際獲利77萬元。
若超過一年再賣,稅制上的獲利同樣為40萬元,不過稅制將降至35%,所以應繳稅額將降至40X35%=14萬;看似便宜了4萬的稅額,但實際上必須加上1.8%的利息支出18萬。1100-1005-14-18=63,也就是只賺63萬元。
假使超過第二年再賣,稅制上的獲利同樣為40萬元,不過稅制將降至20%,所以應繳稅額將降至40X20%=8萬;2年1.8%的利息支出為36萬。1100-1005-8-36=51,也就是只賺51萬元。
▲蕭琪琳表示,倘若將持有成本(利息)計入,第一年就會想快點獲利了結。(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蕭琪琳說,通過實際計算後可以發現,若是投資用、非自住的房地產,與其等待稅制降下,不如在好的時機點提早獲利了結,否則房地合一稅降下了,房貸利息卻是不斷吃掉獲利。
▼【永豐建經】雖然有房地合一所得稅,房地產賣越快賺越多!?(影片來自YouTube-永豐建經頻道,若遭移除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