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北市一名夏姓男子,曾與女友論及婚嫁,同居後卻顯露出暴戾性格,甚至出現家暴。女友為此氣到提出分手並向法院聲請保令。但夏男仍因舊情,跑到女友住處外徘徊,便被台北地檢署認定違反保護令,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女友原先喜歡夏男陽光燦爛笑容,便決定與夏男結為連理,沒想到婚前同居時,夏男卻不再甜言密語,反而偶時化身成恐怖情人動輒家暴,最後於2019年7月決定分手,要求夏男搬離。
▲夏男在女方住處外徘徊,違反保護令,遭到起訴。(圖/資料照)
檢方指出,女友與夏男分手後,仍怕受到夏男騷擾,變向台北地院聲請保護令獲准。要求夏男不可與女友接觸、通信、騷擾等,需遠離女友住處50公尺,不得在外逗留。
但夏男念及舊情,於2019年10月保護令存續期間,到女友住處外徘徊張望,嚇的女友報警處理,檢警勘驗女友住處附近的監視器畫面發現,雖然夏男並未出現騷擾行為,但因未遵守離女有住處50公尺的規定,將其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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