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新竹縣59歲黎姓婦人不滿57歲陳姓前夫花心,離婚兩天便謊稱「分手炮」邀其到住處陪睡,黎婦陳姓前夫脫褲時,拿出床下的長約25公分的工具剪,將陳夫的生殖器剪下,扔進馬桶沖掉,還潑酸毀容,導致前夫生殖器只剩1公分,經新竹地院審理後,依重傷害罪判黎婦8年徒刑,可上訴。
陳夫與黎婦各自過去都有段婚姻,也有子女。平時陳夫倚靠打零工維生,而黎婦則在科技廠上班,並兼差當清潔婦養家。兩人交往後再婚,並同住在新竹縣住所,事後黎婦發現陳男不務正業,喜歡喝酒賭博,還在外拈花惹草,便決定於2019年7月22日離婚。
▲黎婦假意求愛,實則斷前夫命根子。(圖/資料照)
離婚後黎婦決心要報復,24日晚上8時50分許,黎婦假意約陳夫親熱,陳夫也不疑有他的赴約,正當交歡之際,黎婦突然拿出剪刀剪斷陳夫的生殖器,並扔到馬桶沖掉,還對陳夫臉部潑灑鹽酸。為此陳男逃到浴室報警求救。警方到場,黎婦說:「我殺人了,要準備坐牢,我得不到,別人也別想要得到!」並企圖輕生。而陳男經醫生確診,生殖器只剩1公分,已無生育能力。
據《自由時報》報導,原先檢方認為,黎婦拿出預藏的剪刀攻擊下體,卻並潑灑鹽酸,有殺人犯意,遂依殺人罪起訴,但新竹地院日前認為黎婦無殺害陳夫意圖,便依重傷害罪判8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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