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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客最愛買凶宅?30坪隔6間套房 每月爽收3萬租金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投資理財有賺有賠,但為甚麼許多投資客特別喜歡凶宅?一名新北市永和在地資深房仲指出,凶宅投資術在很早期許多投資客就開始做了,但當時主要賺的是差價,與現在只鎖定投報率不同,幾乎是資產不斷翻倍賺的概念。

▲不少投資客都會鎖定凶宅投資。(示意圖/資料照)

該名房仲表示,早期資訊不透明的時代,不少投資客聽聞有凶宅出售,就會如同貓看到魚一樣,第一時間聯繫屋主,並以凶宅為理由,大幅砍價,例如400萬的房子,直接砍價到120萬,從3折開始談,不過通常還是在5~8折左右成交最多。

但買了以後,並非用來出租,而是立刻交給房仲再賣,賺到差價後,有時候投資客一高興,直接就給了數十萬傭金,所以當時有些房仲甚至不告知買方屋子曾發生凶案,而直接出售。

如今時代不同,根據民法凶宅是「物之瑕疵」,且屋主與房仲有應告知之義務,所以早期投資客不是賺飽飽收山了,就是轉成買後出租,賺取投報率。

▲即使租賃專法上路,房東有告知租客是否凶宅之義務,但投報率依舊相當驚人。(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簡單說,假使一間30坪、1,000萬房子,原本出租別人每月可獲得2萬,也就是2.4%的年投報率;但不幸發生凶案後,投資客以700萬接手,再以同樣月租金2萬出租,年投報率就上升至約3.4%。

不過也有投資客會將房子隔間,原本30坪房子,直接隔成5~6間套房,每間出租6千~1萬元不等,若以隔成5間、每間6千計算,每月總租金3萬,投報率瞬間暴增至5.1%左右。

雖然去年租賃專法上路,明文規定出租物件若是凶宅,房東有告知房客之義務,但即使租金打8折,投報率依舊比正常物件高,這也是為甚麼投資客看到價格好、屋況不錯的凶宅,仍趨之若鶩的原因。

▲徐佳馨指出,凶宅投資時常伴隨著法律風險,建議民眾少碰為妙。(圖/徐佳馨提供)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則表示,市場有不少投資客鎖定凶宅投資,但其中依舊承擔著許多法律風險,例如追求獲利更高的隔間就是違建。這些違建出租,多數有逃漏稅情形,許多投資客在做凶宅投資時,就是遊走在法律灰色地帶,對於一般人而言,建議還是少碰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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