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竹報導
現年22歲的女大學生小芬(化名),於2009年間、就讀國小5年級時,慘遭母親的陳姓男友猥褻、性侵,當時她年僅11歲,而陳男卻利用其母外出機會,於住處假藉按摩名義、強制猥褻性侵得逞,11年下來共被侵犯約7次,直到去年1月間,陳男利用小芬母親回中國探親時,又再度性侵得逞,小芬於是偷偷冰存陳男使用過的保險套。去年7月間,小芬與陳男發生口角,決定不再隱忍報警提告。檢警偵辦時,小芬更提出保險套當作證據,案經新竹地檢署調查,驗出裡面精液確實是陳男的DNA,認定小芬控詞屬實,因此將陳男提起公訴。
▲小芬幼年時即遭陳男性侵。(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自由》報導,現年55歲的陳男,於2009年間,對當時年僅11歲的小芬伸出狼爪,藉機多次強制猥褻性侵得逞,時間橫跨11年之久,就連小芬就讀國中、高中,直到上大學也不放過。去年1月間,小芬就讀大學一年級,陳男利用小芬母親回中國探親的機會,又再度性侵女方,當時小分趁機冰存陳男使用過的保險套。去年7月間,小芬因故與陳男發生口角,讓小芬決定將此事告知母親、並報警提告。
雖然陳男到案後,否認有性侵、猥褻小芬,不過小芬卻提出冰存的保線套當證據,而後經刑事警察局鑑定,確認該保險套內側檢出的男性DNA,與陳男DNA型別相符,足以佐證陳男於去年1月間,性侵小芬的事實。加上陳男知悉小芬報案後,竟然還曾私下要求女方變更原有說詞,讓檢方認定陳男涉嫌重大,依3次強制猥褻幼女罪嫌,以及1次性侵幼女罪嫌、3次強制性交罪嫌等一共7次犯行,將陳男提起公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