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同心會成員葛姓男子,去年在台北101大樓前廣場與人發生衝突,被轄區警方逮捕。葛男控員警指他斂財,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認為員警罪嫌不足,今天予不起訴處分。
▲愛國同心會成員葛姓男子,去年在台北101大樓前廣場與人發生衝突,被轄區警方逮捕。葛男控員警指他斂財,提告妨害名譽。(圖/資料照)
檢方調查,葛男去年3月間在台北101大樓前廣場與路過民眾發生肢體衝突,轄區台北市信義警分局三張犁派出所獲報到場處理,過程中葛男疑用腳攻擊林姓員警,被員警依傷害及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
葛男指控,員警在過程中指他斂財等語,並違法逮捕,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員警妨害名譽、妨害自由等罪。
北檢偵辦後,認定林姓員警逮捕合法,且言論有所本,以罪嫌不足將他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