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成大醫院體循師林光宇前年9月間,自認遭到職場霸凌,持刀衝進開刀房,刺殺陳姓護理師7刀,被害人幸經急救倖免於難。一審認為林光宇在霸凌下衝動傷人,判1年徒刑,今天(10日)二審宣判大逆轉,認為霸凌只是個人臆測沒有證據,改依殺人未遂,判刑2年10個月。
▲二審改判2年10個月徒刑,林光宇表示很失望。(圖/翻攝畫面)
二審的判決書指出,林光宇多次主張被陳姓護理師長期職場霸凌,但缺乏具體的實據,經調查屬個人臆測,同時林光宇持蝴蝶刀猛刺被害人身體重要部位7刀,經現場其他醫師阻止,林光宇仍持刀朝被害人重要部位猛刺,確有殺人故意,所以依殺人未遂罪改判2年10個月。
對此林光宇表示很失望,並強調自己沒有殺人犯意,但對於傷害陳姓護理師感到很抱歉,還好他們目前都平安,對於是否和解,台灣護師工會理事長陳玉鳳則表示,會持續與陳姓護理師溝通,但對方目前沒有正面的回應,賠償金額可以再談,但也沒有下文,會請律師再跟對方律師繼續談,並會支持林光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