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男子阿龍(化名),9年前跟女友結婚後,卻對當時年僅12歲的繼女伸出狼爪,連續3度性侵對方,直到繼女升上國中後,阿龍卻變本加厲,從每月侵犯1次,變成每月侵犯2到3次,前後共得逞28次之多。去年6月間,少女因不堪受辱,向母親坦承遭繼父阿龍侵犯,全案才因此曝光,檢警調查後發現,阿龍坦承自己幼年時也曾遭性侵,事後阿龍雖然向母女道歉並獲原諒,但仍被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全案可上訴。
▲男子性侵繼女遭判刑。(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指出,阿龍對當時年僅12歲的繼女伸出狼爪,每次都在家中犯案,甚至恫嚇繼女「如果你不要的話,我就硬來」等,直到對方升上國中後,更是變本加厲的侵犯對方,直至去年6月,因少女向母親訴苦全案才曝光。法院審理時,阿龍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阿龍身為少女繼父,卻未能克制自己的性衝動,只為滿足一己私慾,多次犯性侵罪行,考量他年幼時也曾遭性侵,犯後坦承、沒有前科,加上已與母女達成和解並接受治療,因此對未滿14歲少女強制性交罪部分,各處有期徒刑5年2月,對少年強制性交罪部分各處2年6月,合併應執行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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