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2018年10月間,因不滿女友「小萱」(化名)提分手,竟然趁著談判之際硬上小萱,甚至偷錄性愛過程上傳IG標註小萱的帳號,小萱看見影片後當場崩潰,怒向陳男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3年4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小萱被陳男性侵還拍下PO網,她怒向對方提告。(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小萱與陳男2人是情侶,2018年10月間小萱向陳男提出分手,陳男不願意,她將小萱約到租屋處談判,不顧小萱反抗性侵得逞,陳男還偷偷用手機錄下過程,事後他見小萱沒跟他聯絡,竟將影片上傳IG限時動態中,還標註小萱的帳號。
小萱事後發現性侵影片遭陳男PO網,當場崩潰怒向陳男提告。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否認硬上小萱,辯稱當天與小萱談分手過程並沒有發生不愉快,接著2人發生性關係,強調小萱「沒有反抗也沒有後悔」。
法官勘驗影片後發現,小萱在影片中顫抖流淚,且小萱多次的證詞都如一,前後沒有矛盾之處,因此不採信陳男說詞,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4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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