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阿龍」(化名),2016年10月間,他以8千元的價格在應召站叫了外送茶,錢不夠的他竟帶著電擊棒及空氣槍赴約,小姐抵達後,阿龍從口袋裡掏1顆「暴斃丸」恐嚇小姐,逼小姐脫光衣服性侵得逞,事後阿龍沒付錢就落跑,小姐不甘受辱決定向警方報案。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他有7年10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阿龍在摩鐵硬上應召女,法官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他有7年10個月有期徒刑。(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阿龍2016年10月20日凌晨2時許,用LINE與應召站聯繫,並約定以8千元的價格在高雄一間摩鐵進行性交易,他見應召女「小萱」(化名)進入房間內,先掏出混有假鈔的鈔票請小萱清點。
阿龍擔心被發現,隨即拔出一把空氣槍恐嚇,「我不會傷害你,如果你好好配合我,絕對不會受到任何傷害」,接著拿出電擊棒開啟電源使它「啪啪」作響,最後拿出一顆成分不明的橘色藥丸,對小萱說,「這是暴斃丸,不聽話的話,吃了會暴斃,不要亂叫」,逼小萱脫光衣服,性侵得逞。
事後阿龍沒付錢就落跑,小姐不甘受辱決定向警方報案。法官庭訊時,阿龍否認犯行,法官勘驗各項事證等證據,不採信其說詞,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他有7年10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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