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男子詹賢明不滿擔任空服員的妻子「不讓我知道錢在哪裡」還說要離婚,徒手勒斃妻子,伴屍3小時後通知友人。一審詹男被依殺人罪判刑15年,二審撤銷原判,但維持15年刑期。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無違誤,上訴均無理由,判決駁回,全案定讞。
▲詹男酒後勒斃擔任座艙長的妻子,伴屍3小時後,通知朋友到場幫他處理後事。(圖/資料畫面)
詹男與在航空公司當座艙長的妻子結婚超過20年,曾開設眼鏡行,但經營不善倒閉,從此沒有工作還染上酗酒習慣,想要用錢就找妻子拿,讓夫妻關係陷入緊張。2018年底,詹男的妻子提議離婚,詹男當時在親友協調下,簽下切結書表示悔過、戒酒,並會補助家庭開銷,否則就得同意離婚。
但2019年1月初,詹男又酒醉,與妻子吵了起來,竟然徒手活活將妻子勒斃,伴屍3小時後打電話給友人「幫我處理後事」。警方趕到現場時,詹男企圖以牛排刀輕生,不過詹男想與妻子共赴黃泉的做法,並不被檢方採信他真的沒有蓄意殺人。
案件審理期間,詹男曾相當激動地向法官解釋與妻子的金錢問題,表示自己拿到1200萬元遺產,只花300萬,其他都交給妻子,但妻子不讓他知道財務運用及流向。一審詹男被依殺人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二審考量詹男沒有前科,沒有逃亡或湮滅證據,坦承犯行並深表悔悟,依舊判處15年有期徒刑。
檢方及詹男都上訴三審,檢方認為詹男根本是預謀殺人,且3小時後才找朋友到場,15年刑期過輕。不過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並無違誤,雙方上訴皆無理由,判決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