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雄市長韓國瑜針對「罷韓」行動,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暫時停止執行聲請,北高行16日下午首度開庭,在韓國瑜何時提起訴願?是否有急迫性、公益的影響,雙方律師唇槍舌戰。罷韓方認為,韓國瑜的市長位是私益,56萬市民的罷免權才是公益。韓國瑜方則強調,此次是捍衛程序正義,做出裁定更是「善與惡的選擇」。
▲代表「罷韓」團體的律師高榮志強調,市長的寶座僅是私益,56萬高雄市民的罷免權才是公益。(圖/記者楊佩琪攝)
開庭前,一度傳出有「韓粉」要到場聲援,不過根據了解,高雄市前新聞局長王淺秋呼籲希望不要前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外,開庭時間未到,轄區警方便已部署警力防止衝突事件發生,不過最後並未有韓粉到場。
開庭時,法官針對中選會的發函,通知領銜人領取第二階段名冊是否為「行政處分」釐清。罷韓方委任律師高榮志表示,其實當時包括韓國瑜,高雄市府也早對媒體做了回應,顯示韓國瑜早就知情,依法應30天內提起訴訟救濟程序卻沒有。
▲代表韓國瑜的律師葉慶元表示,罷免案的連署書甚至出現死亡連署還偷跑在先。(圖/記者楊佩琪攝)
中選會委任律師李荃和則強調,通知函的內容皆是通知領銜人進入下一階段,若未領取名冊則視同放棄。經媒體報導,韓國瑜知道第一階段連署過關,卻在超過法定30天後才提起訴願,顯示根本不緊急也非重大,待罷免案通過再提罷免無效之訴,也還能恢復市長職務,實無讓行政法院現在就必須介入的道理。
韓國瑜委任律師葉慶元則表示,閱卷的結果發現,在第二階段和第一階段,都有死亡連署的問題,還有1千多份連署書有違法的狀況,應該要檢討提案方為什麼這麼多有問題,甚至都是偽造文書,明明是在12月25日前蒐集到的連署書,為什麼蓋章12月26日,或是書寫12月26日,這都是偽造文書的行為。
而當時因為沒收到通知函,民間也不斷質疑怎麼韓市長沒動靜才會選擇閱卷,也才發現原來有多項違法情事。中選會沒有調查事實,也沒有拒絕接受違法連署書,明顯有重大瑕疵。縱使3年後打贏官司,證明罷免案違法,但市長的任期已經無法回復。
律師林石猛針對停止執行罷免案對公益是否有重大影響提出見解,強調這是「善與惡的選擇」,停止執行才是維護重大公益、維護程序正義。
李荃和則反駁「韓國瑜的市長位是私益,人民行使參政權是公益」,變相利用法律程序架空人民行使罷免權,才是破壞社會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