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海軍敦睦艦隊磐石艦驚爆群聚感染、24官兵確診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外界質疑為何疫情期間仍然出航,以及質疑國軍有隱匿疫情之嫌。對此,從事國防研究及評論的《壯闊台灣》發起人吳怡農在臉書表示,談論疫情嚴峻的時刻是否該出航,顯然搞錯了重點,他並呼籲,立法讓追究在國會做出「不實陳述」的責任,才能有效監督。
▲從事國防研究及評論的《壯闊台灣》發起人吳怡農,海軍磐石艦。(組合圖/翻攝臉書、資料照)
吳怡農昨晚在臉書發文以「對國會隱瞞 已讓全民付出更多代價」為題指出,近幾日,海軍敦睦艦隊爆發群聚感染 COVID-19,確診的官兵足跡分佈全台眾多縣市。倘若國防部的資深官員們,在立法院面對質詢時據實以告,整體社會可以省下不少成本;而這個目標,可以透過立法達成。
吳怡農並指出,根據民進黨委趙天麟取得的軍醫局報告,所謂的「檢疫」內容僅僅是為官兵們測量體溫,而海軍參謀長敖以智針對「官兵何時正式休假」的答詢說詞,也與事實不符。
吳怡農進一步指出,回到事件發生之初,如果官員必須實話實說,防疫中心或許能提早二十天掌握所有官兵近距離活動防護措施不足;或許能在官兵下船之前,比照機場檢疫的標準,將所有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者,除了採檢,也立即安排防疫車隊到指定地點集中檢疫管理,將風險減至最低。
他說,換句話說,談論疫情嚴峻的時刻是否該出航,顯然搞錯了重點。政府之所以未能妥善處理,是官員們常在第一時間習慣性地選擇「粉飾太平」;但在國會殿堂,立委所代表的是「人民」,當人民選出的代表向公僕提問時,官員絕不該試圖隱匿或草率回應,甚至說謊或誤導,此舉形同欺騙國民,如同此次磐石艦事件,造成整個社會付出巨大的代價。
吳怡農表示,要革除這樣的積弊,除了仰賴官員堅守個人的正直與誠信,其實更有效、積極的作為,便是立法:追究在國會做出「不實陳述」的責任,藉以確保官員日後不會刻意對民意代表提供不實、有誤導之虞的訊息。
吳怡農並表示,借鏡美國:刑法 18 U.S.C. § 1001 規定,任何人在行政、立法或司法部門所管轄的事務範圍內,就重要事項刻意隱瞞或捏造事實,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
他強調,立法的目的不是為了讓官員噤若寒蟬,也不是要動輒將人入罪;只是要求在國會殿堂備詢者必須直陳其事,不欺瞞、也不誤導民意代表。這是民主政府最基本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