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子小花(化名)2017年11月間,在母親介紹下,前往一間足體養生館,接受謝姓按摩師按摩時,謝男竟趁機按壓小花大腿內側,接著更將手伸進內衣中,撫摸小花胸部,直到小花怒斥「胸部應該不用按吧」,謝男這才停手裝傻表示「胸部本來就不用按啊,又沒有穴道」;小花事後向母親及友人訴苦「覺得很噁心不舒服」並報警向謝男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謝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
判決指出,謝男為足體養生館得按摩師傅,2017年11月23日晚間8時許,在店內替小花服務時,卻趁著小花不及抗拒之際,以手按壓小花大腿內側,接著伸手進到小花內衣內,碰觸小花胸部,小花見狀連忙雙手環抱,保護胸部,並怒斥「胸部應該不用按吧」,謝男則縮手並若無其事地回說「胸部本來就不用按啊,又沒有穴道」。
小花事後向母親傾訴此事,並向友人哭訴「昨天晚上去我媽介紹的身體舒壓按摩,但胸部跟下體有點被侵犯到了…後來想到就覺得很噁心很不舒服…昨晚都沒辦法睡今天也做不了事好痛苦」等訊息,並前往警局報警提告。
謝男挨告後,雖坦承確實有替小花按摩,但否認性騷,辯稱他幫小花按摩大腿內側,但並沒有碰觸到恥骨,更沒有伸手進到小花衣服內,撫摸胸部,他都是隔著衣服按摩,而且只有摸到鎖骨及第一節肋骨處。
新北地院簡易庭法官審理時,認為小花前後證詞一致、謝男測謊未過,加上監視器畫面及親友證詞,認定謝男辯詞僅為臨訟飾卸之詞,考量他為逞一己私慾,性騷小花,造成對方身心受創且蒙受陰影,犯後否認犯行更表明與對方無和解意願的情狀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謝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可上訴。
▲謝男趁機襲胸小花。(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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