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57歲李姓女子,為了省23元,2018年10月間她持台鐵員工通勤證買票搭車,汪姓列車長查票時,李女出示男友詹姓列車長證件,汪男發現李女並非詹男的家屬,通報後將李女帶回調查,而詹男擔心與李女的戀情曝光,謊報通勤證被人撿走,2人因此遭檢方依詐欺與誣告罪起訴。法官日前判李女拘役50天、3個月徒刑,緩刑2年確定;高院審理後,認定詹男誣告罪罪證不足,今判他無罪定讞。
▲李女拿男友詹男通勤證買車票,2人姦情因而曝光。(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58歲的詹姓列車長瞞著妻子與李女偷偷交往,2018年3月將他的台鐵員工通勤乘車證與工作證影本,交給李女使用,同年10月16日,李女在新竹火車站持台鐵員工通勤證買票搭車,汪姓列車長查票時,李女出示男友詹姓列車長證件,汪男發現李女並非詹男的家屬,通報後將李女帶回調查。
而詹男擔心與李女的戀情曝光,謊稱「我將鐵路局員工通勤乘車證、工作證影本交給我老婆使用,因她不慎遺失,不知道何人使用」;檢警事後查出李女並非詹男的妻子,而是詹男的小三,因此將2人依詐欺與誣告等罪起訴。
法官日前依詐欺得利未遂、偽造文書罪各判李女拘役50天、3個月徒刑,並緩刑2年確定;至於詹男被訴誣告罪部份,一審因罪證不足,判他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院審理後,今維持原判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