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林姓女子,去年花1610萬購入三重區某大樓13樓房屋,林女入住後卻發現陳姓鄰居在門口旁放置先人遺照及香案,並於樓梯間及走廊堆置鞋櫃等雜物,林女向前勸說,陳男卻置之不理,林女因此向法院訴請清除遺照與雜物。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遺照掛在公用牆壁上,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判陳男必須清除遺照。
▲新北地院審理後,判陳男必須將遺照清除。(圖/資料畫面)
林女主張,陳男利用一般人對陌生往生者遺照的忌諱、恐懼心理,故意在家門口設置遺照及香案,觸他人霉頭、詛咒對門鄰居,導致她只要進出家門都會撞見陳家先人遺照,每日心神不寧,既無法安心入住,也難以出租他人,最後迫使她低價出售,因此向法官訴請清除遺照及雜物,並要求賠償租金、精神損失共計80萬餘元。
法官庭訊時,陳男表示,因林女的前屋主在牆壁掛著內褲對著他家,他請教半仙(乩童)後,用民間信仰療法請祖先保佑,才在2017年間掛上祖先照片,且師父說要等他孩子7歲再撤,才可保平安,這是他的宗教信仰。
法官認為,遺照掛在公用牆壁上,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不能以宗教信仰為藉口而解免其責,審酌陳男已將現場雜物清除,因此僅判陳男必須清除遺照,其餘賠償部分則是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