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中報導
鐵路警察李承翰執勤時遭嫌犯殺害,一審判決結果,鄭嫌無罪,50萬元交保。消息一出許多人無法接受。一般大眾的認知,鄭嫌的確殺害鐵路警,這是不爭的事實,但在精神科醫師眼中,鄭嫌患有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也是事實,法官依照精神科醫生鑑定報告,判嫌犯無罪後,到底誰該負責?但台灣的法律就是規定,有精神疾病的個案,他犯刑之後可以獲得減刑或者無罪的處分。因此出現了「殺警察無罪」的判決。或許一連串的獵巫後,該做的是嘗試改變這樣的司法。
▲負責鑑定精神科醫生認為,問題出在台灣司法。(圖/翻攝畫面)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殺害身亡,法官根據精神科醫生沈正哲的鑑定報告,最終宣判,嫌犯一審無罪。許多人無法理解判決結果,負責鑑定報告的台中榮總嘉義分院身心科醫師沈正哲,接受訪問時表示:「鄭嫌犯案前一直報警說很多人要害他,這已經說明他已經病發很多天,民眾看法跟醫師專業鑑定不一樣。
但這樣的鑑定報告以及判決與大眾期待有落差,對此沈正哲表示,會做出精神問題出狀況,是根據法院提供的證據,專業團隊評估後,加上鄭男事後的陳述、表現來做佐證的,並非他個人的單一想法。而判決出爐後,鑑定的醫生以及判決的法官成了大家議論話題自己非常無奈,點出整起案件盲點:「今天台灣的司法認為,有精神疾病的個案,他犯刑之後可以獲得減刑或者無罪的處分,這是法律的規定。如果大家有意見,應該是要去嘗試改變這樣的司法,而不是去責備依照專業做出判斷的法官跟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