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放眼歷史洪流,有些君王因為仁政、愛民如子名留青史,也有的君王暴虐荼毒子民,被後世千秋詬病。古今中外,統治者為了穩固政權,會施行極刑殺雞儆猴,目的就是警告「不要妄動」,據悉,古羅馬有一種「浴桶刑」,讓罪犯坐進浴桶後動彈不得,最後泡在自己的屎尿裡慢慢腐爛,備受折磨。
▲古羅馬的「浴桶刑」讓罪犯受盡折磨而死。(示意圖/Pixabay)
據了解,古羅馬時代有一種名為「浴桶刑」的刑罰,讓脫得精光的罪犯坐進大小適中的浴桶後,隨即會蓋上蓋子,只留一顆頭在外面,頭部以下全都塞在桶子裡,整個人呈現無法動彈的狀態。
這些罪犯並不會被苛待沒飯吃,反而有專人伺候進食,親手餵飯,除了全身不能自由活動之外,受刑初期就像是備受禮遇,被好生招呼著。隨著不斷進食、加上人體生理需求,會有想要排泄解放的時刻,此時,身體被禁錮的罪犯,只能硬著頭皮直接拉在浴桶裡,日積月累之下,屎尿等排泄物越堆越滿,罪犯的下半身漸漸被穢物淹沒,肉體也慢慢被泡爛,噁心又不人道的施刑方式,無時無刻都在摧折罪犯的身心靈。
然而,殘酷刑罰不在少數,據悉,希臘有將罪犯關進掏空金屬牛被火烤、波斯讓罪犯全身塗蜂蜜被蟲活啃、斯巴達讓罪犯擁抱布滿釘刺的機器人等刑罰,都讓罪犯在死前毫無尊嚴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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