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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為大14歲人夫產子⋯慘遭正宮提告 棄學業養娃崩潰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台中一名現年22歲女子阿花(化名),2017年5月間認識林姓男子,2人日久生情,在2018年3月間發生性關係,沒想到阿花卻因此懷孕,阿花在同年10月間,告知林男家人懷孕的事情,這才發現林男隱瞞已婚身分,之後還聽信林男的甜言蜜語,放棄學業將小孩生下來,遭林妻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刑事部分判阿花2月徒刑,易科罰金6萬元;民事部分判阿花需賠償林妻1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花未成年在餐廳打工時,因緣際會下認識現年36歲的林男,未料林男隱瞞已婚的身分,主動搭訕涉世未深的阿花,讓阿花身陷情網中,進而發生性關係;阿花得知林男已婚後,原本想結束這段感情,但林男連哄帶騙,「會盡快跟正宮離婚」,不斷糾纏阿花,還希望阿花把孩子生下來。阿花雖然內心備受煎熬,不過考量到腹中的胎兒是無辜的生命,決定將孩子生下來。

▲阿花產下林男的小孩後,就放棄學業,獨力養兒。(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林妻得知阿花懷孕後,時常在深夜打電話騷擾她,嗆「妳去死」、「要死一起死」,甚至還找來黑道報復她,這些行為讓阿花身心俱疲,阿花為此把自己關在家裡,不敢出門,長達半年。阿花認為自己的行為虧欠林妻,也希望林男可以回歸原本的家庭,所以自小孩出生後,阿花便放棄大學學業,獨力扶養小孩,也不和林男討撫養費,只希望一切可以回歸平靜。

不過林妻還是對阿花提起出刑事、民事告訴,對此台中地院認為,林男比阿花年長,社會歷練也較為豐富,卻和剛滿20歲、對愛情充滿憧憬、思慮不周的阿花發生性關係,考量到2人坦承犯行均有悔意,法官依通姦罪判林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阿花則依相姦罪判2年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還需賠償林妻1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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