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45歲男強上16歲乾女兒遭收押 剛交保馬上強吻她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桃園一名45歲的李姓男子,在2016年間與年僅16歲、有輕度身障的乾女兒小美(化名)獨處時,趁機性侵得逞,事後李男遭到收押。法院審理期間停止羈押李男,並要求李男不得與小美聯繫,但李男卻在交保期間,不但開車載小美逛夜市,還趁機強吻、擁抱小美,對此法官認為,李男先前就因乘機性交罪,判3年6月徒刑,事後卻又做出這樣的事情,李男似乎在挑戰司法公權力,依乘機猥褻罪再判李男1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男與小美的祖父是朋友,小美的祖父基於對李男的信任,才會讓小美認李男乾爹,小美常在下課時,搭乘李男駕駛的公車返家,2人也因此熟識。沒想到李男與小美在家獨處時,趁機性侵、強吻小美,後來小美和家人哭訴,才讓整件事曝光。小美指出,某天睡覺時李男突然走進的她房間,就將她的外褲、內褲脫掉,發生性關係,當時因為太過害怕,導致事發時不知道如何反抗。小美坦言,事發後讓她感到莫大的壓力與痛楚。

▲李男無視法院要求,趁小美在後座睡覺時,趁機強吻、擁抱。(示意圖/Pixabay)

事發後李男被羈押卻否認犯案,辯稱自己與同事相處不佳,才會被人檢舉。法院審理後,法官告誡李男不准再與小美有所聯繫,讓他交保,沒想到李男又開車載小美與其姐姐逛出遊,李男看到小美在後座熟睡,就強吻、擁抱小美,嚇得小美立刻驚醒,推開李男。

桃園地院審理時,李男否認犯行,不過法官勘驗李男與小美2人在手機上的聊天記錄,發現小美被強吻後曾傳訊給李男說:「你上次為什麼要趁我在車上睡覺時候親我嘴,我不喜歡這樣,叫你不要做你還繼續,可以不要這樣嗎?」李男回「好」;小美還和李男說「我也不想搭你的車」、「再見,掰掰,永遠不要看到你」、「你就過你的生活,不用管我」。

由於李男之前性侵小美,被台灣高等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判李男3年6月徒刑,桃園地院認為,李男為了滿足自身性慾,違反小美意願,趁機猥褻,不尊重對方自主權,且李男又在交保期間,不遵守法院命令,仍聯繫小美,如同是挑戰司法公權力、對小美的危害均非輕微,量刑不宜過輕,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李男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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