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張雅筑報導
犯後態度不佳到連法官都看不下去!彰化一名黃姓男子在3年前一晚邀同社團幹部小艾(化名)、黃姓友人和王女夫妻到自家聚會、飲酒作樂,幾個人黃湯下肚後,黃男藉機對小艾伸出鹹豬手,更假借有事要討論獨留小艾在自己的住處,然後襲胸得逞。小艾奮力抵抗逃跑,並向王女泣訴,整件事因此曝光,但沒想到黃男惡人先告狀,搶先控告小艾妨害名譽並要求損害賠償。本來想吞下委屈的小艾不甘心遭辱又挨告,最後反告黃男妨害性自主。黃男的惡行罪證確鑿,但他卻矢口否認犯行外還惡人先告狀,日前台中高分院二審駁回黃男的上訴,維持一審重判的2年6月,並在判決書中怒批黃男是「作賊喊抓賊」。
▲小艾遭黃男拉衣領襲胸、伸鹹豬手得逞,還慘遭對方惡人先告狀,讓她飽受心理、精神折磨。(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據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2017年10月11日晚間,彰化一名已婚的黃男邀請已婚的同社團幹部小艾,以及黃姓友人、王女和其丈夫共4人到自家喝酒聊天,一行人待到深夜11時左右,黃男突要求小艾坐到他旁邊,接著竟伸手將小艾的衣服往下拉,此舉嚇壞小艾,讓她連忙拉回自己的衣領並坐回王女身邊。見時間不早,黃姓友人和王女夫妻表明要離開,邀小艾也一起走,但黃男稱還有事要和小艾商談,就請其他3人先走,獨留小艾。即便擔心小艾自己待著可能不妥,但王女等3人都覺得不好意思繼續打擾,最後忐忑地先離開。
見其他人都走了之後,黃男竟變本加厲,環抱且強壓住小艾,對她襲胸、伸鹹豬手得逞,這過程中小艾極力反抗,表明自己「不要」,接著逃離黃男住家。沒多久小艾接到王女的來電,她痛哭失聲到說不出話來,接著直奔王女家,淚訴遭黃男欺負的過程,不過礙於兩人在事務上常有接觸,小艾決定先不追究,豈料因整件事在兩人的交友圈傳開,黃男惱羞成怒竟對小艾提告民事的損害賠償和刑事的妨害名譽,小艾忍無可忍,最後決定到警局報案、提告。
全案在彰化地院一審時,面對種種指控,黃男皆矢口否認,他辯稱,會拉小艾衣領是看到她彎腰寫字領子太低想幫忙拉,同時反指控是小艾惱羞才會提告,稱自己當日勸告小艾不要介入別人婚姻,所以導致小艾想報復。黃男的妻子也表示,當日並沒有發生小艾所說的猥褻、襲胸等情形,強調丈夫是無辜的,但經查,案發當天,黃妻和女兒都在樓上,所以證詞可信度讓人堪慮。至於聚會時全程在場的王女,她作證表示,確實有目睹到黃男拉小艾的衣領,也因此離開時不放心小艾獨留才打電話關心,豈料仍發生小艾被欺負的事情,還原當天小艾哭訴的狀況。
對小艾伸出鹹豬手,但卻惡人先告狀對小艾提告,之後又控告證詞對他不利的證人等,所幸黃男惡行罪證確鑿,經查,他事後還傳訊息要求小艾不能對外說這件事,「無論說什麼事,一律說你昨晚喝醉了」等語。彰化地院法官認定,若不是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又何必要求小艾說謊?種種行為顯示黃男的犯後態度惡劣、無悔意,因此法官依強制猥褻罪重判他2年6月,但黃男不服上訴。
台中高分院日前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一審重判的2年6月,但仍可上訴。只是針對黃男的惡行,法官也罕見地在判決書重批道,「接續強制猥褻犯行,一錯再錯,其犯案情節、動機及目的,均無可憫恕之處」、「被告並沒有因此低調反省,得知此事在人際圈內傳開後,反而作賊喊抓賊...」法官表示,黃男的種種行為已對小艾造成嚴重的心理受創,加上黃男又「先聲奪人,無端興訟」,寧可大張旗鼓花費時間、勞力和費用濫行訴訟,也不願反省、彌補犯行造成的傷害、取得小艾的諒解等,「其犯罪後所造成的損害,單就告訴人個人而言已屬重大,遑論其無端虛耗之司法資源,其犯後態度誠屬惡劣,毫無悔意,有嚴懲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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