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表示,「自學進修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分普通型及技術型高中兩梯次,今年將分別於9月、10月舉行,全部免報名費,通過考試可取得學力證明。
▲「自學進修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分普通型及技術型高中兩梯次。(圖/中央社)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今天新聞稿指出,109年度自學進修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主辦,分為普通型及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兩梯次,普通型高中考試於9月27日舉行,技術型高中考試於10月18日舉行,全部免報名費。
國教署指出,今年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分6個考區,報名日期為8月21日至8月24日,應考人得親自或以委託書委託他人報名,並依簡章規定至各考區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分3個考區,報名日期為9月7日至9月25日,採現場報名或通訊報名。
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科目為國文、數學、英文、自然(物理、化學、生物及生活科技)、社會(歷史、地理及公民與社會)等5科;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科目為國文、英文、生活領域學科(計算機概論、生涯規劃及法律與生活)等3科。
國教署指出,每科滿分為100分,均以60分為及格,報名時持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開立的中等(國中)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學生,參加鑑定考試的各科成績均可獲加25%。
國教署表示,自學進修高級中等教育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的制度,是為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以提升社會競爭力,也利於工作與升學需要,只要通過考試,將發給普通型或技術型的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證書,相當於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