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材還在燒!司法院竟推「這費用」上限…律師界超傻眼

政治中心/陳又瑞報導

衛服部日前才因為「自費醫材上限」政策引發醫界群起砲轟,總統蔡英文也為此發聲,最後政策暫緩實施,沒想到連司法界也出事!有律師指出,司法院擬對「商業事件律師酬金」設定上限,引發許多律師發聲反對,直言這會造成劣幣驅良幣,甚至「最優秀的一批還是待海外不會回來,不然就是離開這個產業」!

▲司法院擬對商業事件律師費訂定上限。(圖/翻攝自柯宜姍臉書)

律師柯宜姍、郭榮彥在臉書分享此消息,指出司法院近日推出《商業事件律師酬金支給標準草案初稿》,希望規定商業事件律師費上限,「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3%以下,最高不得逾新台幣500萬元」;商業非訟事件,「不得逾新台幣50萬元」。

柯宜姍指出,過去商業事件審理法第13條規定,「律師酬金為訴訟或程序費用之一部,應限定其最高額;其支給標準由司法院定之」已經很扯,如今司法院卻又想亂設標準,以後只會成為律師收費所有案件的指標,怒轟司法院「完全不管專業品質,搞不清楚市場狀況」。

柯宜姍質疑,「商業事件當事人本身相對社會大眾,就是有能力的一群人或公司,需要政府介入訂價嗎?然後這個收費標準,請問會依照每年的物價指數上升率等因素調整嗎?」直言司法院若推出此法,會造成劣幣驅良幣,最優秀的一批律師還是待海外不會回來,不然就是離開這個產業;更多人會直接開顧問公司不會去執律師業,「因為拿這張牌照只有更多限制沒有更好」。

郭榮彥則嘲諷,「前陣子健保署設定自費醫療器材費用上限被醫界戰翻,餘燼未滅最近又要推出商業事件律師酬金上限,開啟新戰線。是不是得了讓市場自由運作會死掉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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