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停車害人被撞死 小吃店老闆「與我無關」判刑5月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王姓小吃店老闆被控在自家店門前的紅線區,違規停車卸貨,使得一腳踏車女騎士為了閃避,遭後方重機追撞,頭骨破裂傷重不治。法官認為,王男違規在先,又否認犯行,也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

▲小吃店老闆違規停車,在紅線區卸貨在先,卻辯解婦人的死與他無關,被法官判刑5月。(示意圖/資料畫面,與本案無關)

根據判決,王男在台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旁經營小吃店,2017年6月6日下午,王男開車停在自己店門前的紅線區卸貨。一曾姓女子騎著腳踏車行經,卻為了閃避王男的轎車而向左偏,遭後方超速的重型機車楊姓騎士追撞,造成曾女腦出血、顱骨骨折、骨盆骨折、肺部挫傷合併出血等症狀,送醫急救4天後宣告不治。曾女的丈夫因此提起告訴,檢方偵辦後依法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王男坦承確實有違規停車,但強調曾女的車禍與他並無因果關係,因為就在他的轎車後方,還停了鄰居的車子,之後進到店內備料,聽到聲音出來查看,才看到曾女倒在他的左後輪旁,研判曾女應是為了閃避鄰居的車才出事。而該名鄰居作證時表示,的確他的車子有停在王男轎車後方,距離約2個車身。

不過楊姓重機騎士證稱,案發當下有看到曾女為了閃避1部違停的藍色轎車左切,他雖然緊急剎車,還是來不及。第一時間抵達現場的員警也證稱,該輛轎車後方並無其他車輛,當時有向一旁快炒店和日本料理店詢問「藍色轎車」是誰的,但店家說不是他們的。

法官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圖,發現車禍的刮地痕跡距離王男的車尾約6.9公尺,依市面上常見車輛車身長度約4.5公尺到5公尺左右計算,鄰居的車與王男的車至少距離9到10公尺,顯見發生車禍當下,死者已經「超越」鄰居的車。況且死者和腳踏車倒臥的位置,是在王男的轎車後輪處,因此並不採信王男的說法。

法官認為王男未親眼見到車禍,卻妄自臆測當作辯詞,且明知不能停車還是違停。又王男自稱自首,但檢方確認,根本是員警依車牌號碼一一查訪才找到人,因此不符合自首減刑要件。考量王男並未與家屬達成和解,及小吃店每月營收等經濟狀況,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將王男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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