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張清芳與「投資銀行教父」宋學仁15年婚姻完結,港星「阿嬌」鍾欣潼與「醫界王陽明」賴弘國的婚姻僅14個月就告吹。一樁樁名人婚變,不分中港台,還有因為疫情影響,出現大批「離婚潮」。大陸第13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修正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上路,其中最受矚目的「離婚冷靜期」條款也將上路。但似乎該條款非常不受歡迎,專家意見分歧,網路投票反對大於贊成,不少網友更認為,訂「結婚適應期」比較重要吧。
▲大陸「民法典」訂定「離婚冷靜期」,引爆社會不小反彈。(圖/翻攝自中國人大網)
根據日前大陸《中央電視台》報導,「離婚冷靜期」引入「民法典」將明確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天內,任何一方若不願意離婚,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主要不是限制離婚自由,而是針對自願離婚的當事人設置「時間門檻」以促進冷靜思考、妥善抉擇。
5月28日,人大會議正式表決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新「民法典」正式上路,當然包過於第1077條規定的「離婚冷靜期」,除了30天內可撤回離婚申請外,屆滿30天後,假使雙方依舊要離婚,都需親自到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者,將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這些規定其實引發不少反彈聲浪,多數的反對者認為,相關配套並未明確,尤其針對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將承受更嚴重的壓力。
▲不少民眾、專家認為,與其離婚規定要冷靜,不如結婚前要先適應。(示意圖/資料畫面)
《羋月傳》的作者,也是人大代表蔣勝男,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就提出反對意見,她認為,根本是拿極少數人的離婚問題,強迫多數人買單,畢竟所謂「閃婚」、「閃離」的人並不多,婚姻是人生大事,根據統計資料,絕大多數人都能經過深私熟慮。如今規範「離婚冷靜期」可能反而對家庭暴力弱勢的一方帶來極大痛苦,更有甚者,可能引發結婚率與生育率降低。
有大陸網友在微博上發起網路投票,結果不贊成的人高達3萬多人,是贊成的5倍。有網友批評,離婚大多是長期累積問題爆發的結果,或是婚前不了解所導致,結婚才需要不盲目,根本沒必要替離婚設置高門檻。
有網友則提出「結婚適應期」的想法,不是鼓勵同居,而是增加對彼此的了解,甚至在領結婚證書前來個考核,結婚門檻提高,就不會有那麼多人衝動離婚,或許還能降低家暴、出軌的現象發生。
有反對也有贊成「離婚冷靜期」的規定,有學者舉例,早上登記結婚下午就登記離婚的「衝動派」浪費行政資源,也有為了應付「限購政策」而假離婚的,考慮到對未成年子女的影響、確實應以冷靜期將離婚率穩定在比較平穩的狀態。
且「離婚冷靜期」在歐美國家其實行之有年,例如法國,規定結婚6個月以內不得協議離婚,協議離婚也得有3個月考慮期。美國加州也有,時間還長達6個月。德國則是規定,要離婚,得到法院提起訴訟,不允許協議離婚。
至於處於家暴弱勢一方該如何應對所謂「離婚冷靜期」,陸官方表示,「離婚冷靜期」僅適用於協議離婚,對於有家暴等情況者,可向法院起訴離婚,不適用離婚冷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