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虞子煜報導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因曾經性侵女兒小花(化名)遭判刑4年9個月,沒想到不知悔改,在2018年出獄後,隔年又2度性侵女兒,新北地檢署依乘機性交及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這名父親。
▲新北一名女子2度遭自己父親性侵。(圖/翻攝自Pixabay)
據《自由時報》報導,王姓男子在多年前就曾對女兒小花伸狼爪,因而遭判刑4年9個月。不料王姓男子出獄後仍不知悔改,在隔年1月趁小花熟睡,2度以手指指侵得逞。同年月間,王姓男子以要幫小花辦手機為理由,違反小花意願強吻其嘴巴,並撫摸胸部得逞。隨後也脫下褲子企圖硬上,在小花極力反抗下,並用通訊軟體打電話給男友之際,王姓男子才善罷甘休,隨後就帶小花去通訊行辦手機試圖安撫。
這案子經社工發現揭發,王姓男子雖然全盤否認自己的行為,但檢方不採信,並依乘機性交罪嫌及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將王姓男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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