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縣消防局勤務指揮中心陳姓隊員,前年利用職務之便抄錄下17歲報案少女電話,頻頻傳訊騷擾,並多次邀約對方散心,最後更在車上性侵對方得逞,導致對方身心受創嚴重,並在今年2月間輕生而亡,新竹檢方前天依違反兒少法、強制性交等罪將他起訴;儘管新竹縣消防局在得知起訴後便做出將陳員記1小過處分調職,並表示刑事性侵部分,等待法院判決後會再陳報公懲會懲戒,但仍難平息眾怒,甚至更有網友怒批:1條人命就只值1小過?
▲陳姓消防員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害對方尋短身亡,僅被記1小過調職,引起網友痛批。(圖/翻攝自臉書)
據悉,陳男是新竹縣消防局勤指中心隊員,前年值班期間接獲17歲報案少女電話後,便暗自將電話抄錄下來,不時傳簡訊或LINE給少女,並相約吃早餐與對方逐漸熟識。
前年4月6日晚間9時許,陳員開車載送少女到新竹縣竹東鎮時,將車輛停在路旁,並要求對方坐到後座,接著竟以手指、下體性侵對方得逞,導致少女身心嚴重受創,去年11月接受輔導時,曾自述遭陳男性侵,表示「想殺死對方」,短短2年間曾有過16次輕生救護紀錄,最終在今年2月尋短離世。
檢警勘驗2人對話紀錄、和解書、少女輔導紀錄及驗傷報告等證據,認定陳員罪證明確,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罪將陳員起訴。
對此,新竹縣消防局對於陳員違反受理報案紀律且未主動陳報涉案情節,影響機關形象,予以行政處分記過1次,並調離現職,儘管強調刑事性侵部分,等待法院判決後會再陳報公懲會懲戒,但仍難平眾怒。
網友們紛紛在相關新聞連結等處留言痛批「一條命換一支小過」、「不直接汰除嗎?留這種人,是在等下一個受害者?」、「記1小過是在幫他抓癢嗎?」、「只是記過調職便宜他了吧」、「性侵還害她自殺身亡 這樣才小過?新竹縣消防局是在哈囉」。
▲消防員,處分,小過,強制性交罪,新竹/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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