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虞子煜報導
2019年7月在彰化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凌晨周姓男子外出送羊奶時,因自己違規左轉而遭黃姓男子駕駛的轎車撞上,不幸慘死。事後周男妻子對肇事駕駛提告,檢方認定黃男「零肇責」,並予以不起訴處分。黃男因此反向周男妻子提告,並求償修車費以及營業損失共55萬,日前也遭法官駁回。
▲金馬路二段於2019年7月16日凌晨發生死亡車禍。(圖/翻攝畫面)
據《ETtoday》報導,48歲的周男原本為了貼補家用,並於2019年7月16日凌晨外出騎車送羊奶,卻在行經金馬路二段準備左轉彰新路時,沒有照規定兩段式左轉,被開車的黃男直接撞上,周男被撞飛好幾公尺並在到院前已經沒有呼吸心跳,經搶救後宣告不治。
▲車禍發生後機車幾乎全毀,羊乳保鮮盒零件都散落在地。(圖/翻攝畫面)
周男的妻子在事後向黃男依過失致死提告,彰化地檢署認為,周男違規是肇事的主因,雖說黃男超速但在刑事不構成肇責。最後對黃男以不起訴處分,黃男在今年把車子修好後,反對周男妻子提告,求償修車費以及營業損失55萬,卻在日前被法官駁回。
彰化地院庭長紀佳良表示,依民法「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原則,黃男不得要周男妻子拿出自身財產賠償,再者黃男做為承租人,營業損失及修車費均為租車業者承擔,因此無權請求賠償,駁回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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