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虞子煜報導
屏東一名經營民宿的李姓男子,因與民宿工讀生張姓女子關係親密,造成李男妻子相當不滿,她懷疑張女是李男的小三,因此常常在臉書貼文回擊。然而其中卻曝露張女的學校,科系以及出生年月日。張女憤而提告,一審判5個月徒刑,張女不服,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違反個資法,維持一審原判。
▲李男老婆因不滿民宿工讀生與李男關係親密,在臉書貼文洩憤卻反被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自稱是國立大學碩士畢業,並在科技業當經理的李妻,懷疑自己老公李男與民宿工讀生張女關係過於親密,並在2017年1月18日,開始在臉書貼文洩憤。李女在貼文裡說「諷刺的是,可以不辭辛勞到各個車站(屏東、潮州、林邊、鳳山、高雄. . . ),台南,甚至新竹湖口到墾丁親自接送張女,而且偶然一兩次的親子接送是用貨車並將小孩置於駕駛座載回。」,「假借張女是民宿工讀生的名義掩人耳目,實則偕同甲○○到處去玩樂遍及墾丁. . . 等,在外行為不檢點」,「照顧19XX/XX/XX XX科大XX系,年紀可以當他女兒的張小姐」。
張女一看到貼文後,察覺自己的個資被外洩,相當不滿並報警,要李妻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高雄高分院經審理後,認定李妻沒有經同意就在網路上散布張女個資,也沒辦法證明自己帳號遭盜用,也審酌兩人未和解,經濟狀況等,維持一審判決5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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