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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為了懲罰犯錯的囚犯,無不想盡辦法要「一舉兩得」,除了做到懲處,也要嚇阻外界切莫以身試法,於是設計出多種不人道的刑法,其中,明朝朱元璋也設計出聽起來無害、執行起來卻極其殘忍的「梳洗之刑」,讓受刑囚犯痛苦得只求速死,一了百了。
▲朱元璋發明的「梳洗之刑」,往往讓囚犯皮開肉綻、鮮血淋漓。(示意圖/Pixabay)
在古代,為了懲罰囚犯,發明多種慘無人道的刑罰,據《每日頭條》報導,在漢高祖劉邦時期有凌遲之刑、明朝朱元璋也不遑多讓,為了整頓吏治,他發明了「梳洗之刑」。所謂的梳洗之刑聽起來好像沒什麼,實際上卻是極其血腥殘忍,執行的劊子手會先把女犯的衣服脫光、綁在鐵床上,接著用沸水澆淋女犯全身數回,此時肉體幾乎已經被燙熟、燙爛。
然而,酷刑並沒有就此罷手,劊子手會再用鐵刷重複刷刮犯人的頭部到腳部,在這個過程中,已被燙傷的皮膚就會被鐵刷刷下,以致犯人皮開肉綻、鮮血淋漓,只能在極度痛苦中掙扎,等待生命結束,死狀相當悽慘。
據報導,只要是經歷過梳洗之刑的犯人都難以苟活,因此,犯人受刑當下,唯一的心願無非就是快快死去,結束人生最後一場噩夢。而這項酷刑之後也因太過殘虐道而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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