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虞子煜報導
李(22歲)、林(28歲)兩男在2017年凌晨於桃園市一間KTV喝酒時,碰上帶隊臨檢的甘姓副所長,李、林兩男身上的K他命殘渣袋當場被查獲。兩人因此不滿,林男先對副所長罵三字經,而李男則趁隙打副所長頭部,傷重致腦震盪。事後林男與副所長達成和解,最終桃園地院依妨害公務各判李,林兩人3個月徒刑以及拘役30天。
▲桃園地院日前依妨害公務等罪各判李、林兩男3個月徒刑以及拘役30天。(圖/翻攝自Google map)
判決書指出,2017年6月13日,李,林兩男凌晨在桃園某間KTV消費,身上帶著毒品K他命,卻不料碰上帶隊前來臨檢的甘副所長,兩人當場被查獲。心懷不滿的兩人,林男隨口先對甘員大罵三字經,李男看著朋友被警察帶出包廂,一氣之下往甘員頭部毆打,甘員當場被打到腦震盪,事後兩人隨即遭到逮捕,依殺人未遂等罪嫌送辦。
檢方調查時認定,李男缺乏殺人的動機,手上也沒有兇器,甘員經驗傷後也無致命的風險。難以藉此斷定李男有殺人之意。偵結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兩人。法官審理時,考量到林男已和甘員以3萬6000員達成和解,因此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30天,李男到案後也坦承犯行,因此依妨害公務判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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