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2017年間,總統府侍衛室陳姓女武官向府方性別平等委員會申訴,遭到同僚楊姓少校以不雅照片、簡訊等性騷擾,甚至在洗手間、停車場被「堵」到。性平會認定性騷擾成立,建議楊男需上8小時性平教育課。楊男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不過北高行15日判決楊男敗訴,全案可上訴。
▲楊男不滿被指性騷擾被罰上課興訟,北高行判決敗訴。(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2017年5月26日,陳姓女武官向上級侍衛長申訴遭到性騷擾,當時媒體披露,楊姓少校不僅透過通訊軟體,傳給女武官裸露上半身照片及與「避孕器」相關話題的簡訊,還在府內女廁所外及停車場,接近並碰觸女武官,女武官不堪其擾才決定申訴。
總統府性別平等委員會隨即展開調查,認定楊男確實有傳送具騷擾嫌疑的簡訊內容,且有在廁所外等候陳女,2次在停車場等待陳女的情況,並確實有靠近、貼近等碰觸行為,導致陳女感到不舒服。另楊男未否認有對陳女提到「避孕器」等話題,但此話題若非有一定熟識,實不宜於職場上被提出。
至於傳送裸露上半身裸照,楊男也不否認,因此性平會決議,性騷擾成立,考量楊男行為應屬輕度,建議楊男應參加性別平等教育課程8小時。
對於決議結果,楊男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法官則認為,性別平等小組的組織及程序並無違法,共31名成員包含社會專業人士、性別平等專家等,依照調查結果認定性騷擾成立,並交性平小組審議做成決議無違法。
且楊男靠近陳女講話、貼近並碰觸陳女,在女廁所外等候,又提及避孕器話題等行為,因為雙方並非男女朋友關係,已對陳女造成冒犯性的工作環境,侵犯、干擾陳女的人格尊嚴,當屬性騷擾行為,性平會的認定並無違誤。
法官認為,楊男未能有正確的性別意識,導致出現不合宜的行為,應還屬於輕度,性平會命參加性平課程8小時,健全性別觀念,實屬於法有據,因此判決楊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