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陳又瑞報導
台灣經濟由於疫情影響受到重挫,政府因此決定發送三倍券希望能振興消費,日前卻傳出有國中生不滿爸媽不給三倍券,怒嗆爸媽「你這是侵占」。律師林智群分析,其實3000元三倍券應該拆成1000元和2000元分開看,更直言若真的告上法院也不會構成侵占罪,頂多只是民事糾紛問題,「不會用到刑法…」。
▲示意圖/資料照
昨(16)日有網友臉書「爆廢公社」指出,朋友領回三倍券後原本計畫要購買家電,卻因此跟就讀國二的孩子起衝突,但對方不但表示「這是政府發給我的,是屬於我的」,還嗆爸媽說「你這是侵占」;許多家長看了之後認為孩子不懂事,引發熱議。
對此,林智群在臉書粉專「林智群律師(klaw)」發文指出,1000元三倍券的部分是媽媽出錢換、所以應該是媽媽的,「小孩沒出錢,不能主張連這部分都是他的」。
林智群表示,2000元三倍券部分,由於這是政府發放福利,性質接近無償贈與、屬於小孩的特有財產,依據《民法》第1088條規定「非為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之」,爸媽可以管理2000元的三倍券,但要用在小孩身上;雖然有律師認為可能構成侵占罪,但他認為父母有管理子女特有財產的權利,「如果不是用在小孩上,那也是民事糾紛問題,不會用到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