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嫁來台灣近20年的越南籍女子阿紅(化名),平時跟丈夫的家人住在一起,她不但要負擔生計、照顧子女,甚至還長期遭受丈夫的精神暴力虐待,一旦丈夫喝醉酒就會動輒辱罵、懷疑阿紅有外遇將她關在家門外,更離譜的是,丈夫還會將阿紅的衣物藏起,或是在她洗好的衣服上拉屎尿,讓她不堪這樣非人的凌虐,終於對丈夫死心,向法院訴請離婚,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民法「不堪同居虐待」,判准離婚。
▲婦遭丈夫長期精神虐待訴請離婚。(示意圖/記者 林聖凱攝影)
據《自由時報》報導,阿紅嫁來台灣近20年,跟夫家同住在一起,但丈夫做臨時工收入不穩定、又愛喝酒,她為了扛起家計,只好到麵攤工作,賺取收入養大一對子女,即便如此,丈夫仍要求她上班休息空檔,必須回家煮飯,丈夫喝醉酒也會動輒辱罵她,且只要阿紅下班沒準時回家,就會被丈夫鎖在門外,讓阿紅只能到麵攤借宿,阿紅不但要肩負家計還要照顧子女,長期以來身心俱疲。
誇張的是,丈夫的精神虐待不只這一樁,他會將阿紅的衣物藏起,或是在她剛洗好的衣服上拉屎尿,最後阿紅實在受不了,只能搬離夫家。期間丈夫叫兒女勸阿紅回來,但她卻又被丈夫懷疑外遇,最終死心訴請離婚。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阿紅長期遭受精神虐待,即便阿紅事事忍讓,丈夫卻無意悔改,且丈夫也未現身出庭,因此法官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以「不堪同居虐待」為由,判准阿紅與丈夫離婚,2名子女親權也交給工作穩定的阿紅,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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