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瑞揚、陳昭谷/台中報導
台中市救國團被市府民政局指控,長期占用一中商圈精華地段的市有地4600多坪,換算成市價大約20幾億元,每年卻只支付市府73萬多元的補償金,而且在市府造冊管理這筆土地之前,有長達19年的時間救國團都是違法占用,換算下來有1387萬元的補償金,現在還是分文未繳,現在打算要追地收回,將土地做為停車場或公共設施。
▲台中市救國團遭控占用一中商圈精華地段。
台中一中商圈是商家必爭之地,當地土地身價不斐,每坪最高要價50萬元,現在卻傳出有公益團體佔用商圈土地。
▲台中市救國團占地時間軸
民政局表示,這筆131地號土地原本是孔廟所有的社教用地,但救國團從58年向市府借地興建教育大樓,2年契約到期後,卻從借用變佔用長達19年;市府直到民國79年才將這筆土地造冊管理,並依《民法》不當得利,對救國團收使用補償金一年約73萬元,但佔用期間補償金約1387萬元,救國團卻一文未繳。
▲民政局長蔡世寅
民政局長蔡世寅:「這個比例實在不符比例原則,光這個土地一坪約50萬價格,每年補償費才73萬真的太少了。」
▲救國團實際使用的面積只有1083坪,並非市府指稱4600多坪。
被指佔地欠款,救國團強調,當初是因救國團為社教公益團體,市府造冊管裡土地後並未告知必須租用,雙方才協議用補償金方式讓救國團繼續使用,加上土地後來被市府重新劃為6塊,又還了300坪給市府,所以目前他們實際使用的面積只有1083坪,並非市府指稱4600多坪。
▲中市救國團總幹事王崇綸。
中市救國團總幹事王崇綸:「還是要透過協調了解市政府的未來想法,如果未來市府有規畫發展,也希望我們可以融入在發展計畫裡面。」一中商圈寸土寸金,救國團一年繳73萬補償金,就能佔用市價20億精華地段土地,市府無法接受決定全力討回,杜絕不公不義行為。(整理:實習編輯施郁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