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已故作家李敖的兒子李戡,在2019立委選舉前,質疑新黨不分區候選人邱毅在中國兼課、開節目,卻未如實申報財產。對此邱毅限時要李戡道歉,李戡持續質疑,因此提告李戡違反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以及刑法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偵結,認為李戡非隨意謾罵,所言為可受公評之事,給予不起訴處分。
▲不滿被李戡質疑中國工作收入是否合法申報,邱毅告李戡違反選罷法及加重誹謗。(圖/翻攝自Pixabay)
2019年12月2日,李戡在臉書上轉貼中國《人民網》報導,該報導提及邱毅於2012年間,曾任職上海交通大學策略與危機管理研究所所長,質疑邱毅不僅擔任所長,還在EMBA授課,又上電視節目,甚至自己主持節目,還有出書、演講「請問邱毅,你敢說你在大陸沒有收入?如果有收入,你敢說你沒有大陸銀行帳戶?如果有帳戶,為什麼不申報?」
隔日邱毅便透過律師表示,他擔任的所長職務為不支薪的名譽職。李戡則再度以相關公開資料,反駁邱毅把合理懷疑曲解成「指控逃漏稅」,對於EMBA授課、上節目、主持節目與演講、出書等收入問題依舊避重就輕。
不滿李戡頻頻出招,邱毅決定提出告訴,痛批李戡是「死皮賴臉的小孩子」,和他的父親李敖差太遠,要他接受法律制裁。
檢方偵辦期間,李戡因在英國讀書,獸疫情影響無法返台,由律師代為出庭,並提供自網路上蒐集到的,與邱毅相關的報導,證明質疑內容並非憑空臆測,強調是針對候選人的財產提出合理疑問,主觀上無貶損其名譽及任何使其不當選之犯意,且所提出的僅為疑問,客觀上亦不會對邱毅造成名譽貶損。
檢方認為,李戡的貼文非斷言邱毅有任何不實與違法情事。又貼文內容來自自行搜尋、整理邱毅於中國地區的活動,以此推論應有相對的收入,足認評論並非虛假。
且邱毅為公眾人物,就他人的批評言論也應有較高容忍程度。因同時也為候選人,本人及近親家屬所涉及的個人操守廉潔事項,均為選民與公眾關心事項,應於陽光下接受選民高標準檢驗。
雖然意見表達可能使人感到不快,但此些內容是為可受公評事件而為的意見表達,並未逾越合理評論界線,難認有意圖使人不當選、誹謗之惡意,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