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大同區1名楊姓男子,前年10月18日酒後返家時,巧遇同樣酒醉的鄰居人妻小倩(化名),楊男竟尾隨對方進入家中,並趁小倩意識不清時性侵得逞,小倩丈夫半夜醒來後發現,楊男裸體站在家中,妻子則是酒醉不醒,憤而將對方轟出去;士林地檢署依照乘機性交罪起訴楊男。
楊男應訊時供稱,當晚他前往松江錢櫃歡唱,酒醒後只存片段記憶,無法想起整個過程,只記得他有幫忙撿起地上的包包,小倩則是醉倒在嘔吐物上,他才會好心抱起對方,準備將人放在床上休息,沒想到小倩竟開始脫他褲子,兩人還因地板太滑跌倒,對方才會趴在自己身上,他不記得兩人發生過性行為;楊男還說,當他再度睜開眼睛時,這才發現不是自己家,他亦不知如何進入小倩家。
檢警調查,小倩丈夫較早入睡,並不知妻子已經返家,半夜醒來時驚見陌生男子裸體站在家中,妻子則是酒醉不醒,地上全是嘔吐物,誤以為妻子帶男子回家,憤而將楊男轟出家中;隔日小倩酒醒之後,赫然發現下體異狀,隨即前往醫院驗傷,進而確認下體瘀傷滲血,而且陰道深部DNA與楊男相符,憤而提出性侵告訴;小倩應訊時表示,當時她記得有說「不要」,還有出腳怒踹對方,但力道及聲音無法確定。
▲楊男尾隨並性侵酒醉的鄰居人妻遭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楊男和小倩並未熟識,僅是在社區門口巧遇,楊男無法進入站在門口,隨後小倩亦酒醉返家,同樣進不了大門,經鄰居協助開門才搭電梯上樓,小倩走路搖晃不已,明顯醉到意識不清;社區鄰居亦證稱,他有幫忙開啟大門,楊男及人妻一同進入電梯;楊男友人證稱,當天凌晨12時許,楊男意識清醒,尚能聊天;楊男女友也說,當天凌晨4時許,楊男自行開啟至住家大門,亦能自己行走。
檢方認為,根據監視器畫面、家中嘔吐物、血液內乙醇濃度及驗傷診斷書等證據,認定人妻早已酒醉,楊男趁她無力抗拒之際性侵得逞,遂依乘機性交及侵入住居等罪將楊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