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今(5)日晚間遭槍決的死刑犯鄭金文,10年前因不爽被討債,凶殘殺害2名討債男子,被判處死刑定讞。服刑期間,鄭金文因不忍心看親生姐姐每天洗腎,決定捐出腎臟救姐姐,成為全台第一個活體捐腎的死囚,他也透過書信,表達死後想捐出更多器官救人的意願。
▲死囚鄭金文
▲死囚若要進行器官捐贈,法警須朝腦幹開槍。(資料照)
殺人手段凶殘的鄭金文,因為看見家中排行第四的姐姐長期洗腎太痛苦,決定向台北看守所提出申請,希望捐腎給姐姐,2011年11月成功在亞東醫院進行活體捐腎。
當年手術前,鄭金文寫了一封信感謝法務部、衛生署(現稱衛福部)、社會大眾,讓他有機會表達懺悔,並再一次向被害者家屬道歉,希望死後捐出所有還可用的器官救助更多人,並將功德迴向給被害人。
▲死囚鄭金文姐姐
鄭金文10年前向人借了50萬,還開出2張不想兌現的本票;後來對方委託兩名男子持槍討債,鄭金文索性勒斃他們,還找人一起處理屍體,跑到萬里區海邊挖160公分深的洞埋屍,順便瓜分死者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