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今(5)日執行死刑的名單中,其中有一名死刑犯叫做鄭金文,綽號「金山阿文」,現年約52歲,他在2004年槍殺兩人,接著把屍體載到萬里海邊挖洞埋屍,之後甚至想把共犯殺害企圖滅證,被最高法院認判定死刑定讞。他曾捐腎給長期洗腎的姐姐,成為全國第一個活體捐贈器官的死囚,也曾表達死後要用剩下的器官救更多的人!只是法務部最新回應基於人權倫理,死刑犯不能作器捐。
▲死刑犯鄭金文。
穿著囚服被拷上腳鐐,頭低到把腰都歪下去的就是死刑犯鄭金文,2004年1月地方角頭鄭金文,為了賴債,竟夥同手下將負責上門追討50萬元的洪姓以及胡姓被害人,引誘到住處開槍殺害,接著把屍體載到萬里海邊挖洞埋屍, 更可怕的是,鄭金文之後又要追殺手下,意圖殺人滅口。被最高法院認為,鄭金文性情冷酷、手段凶殘,令人髮指,2011年6月被判死刑定讞。
▲死刑犯鄭金文殺害兩人,接著把屍體載到萬里海邊挖洞埋屍。
死囚鄭金文姊姊(100.10.4):「他的孩子還很小,不用煩惱,可以放下了,我在這想跟我弟弟說感謝,但是這段時間希望他看開,既然做錯事。」
鄭金文的姊姐哭斷腸,得知被判死刑後,鄭金文不忍心姐姐要每天洗腎,病情嚴重,因此向高檢署申請器官移植,將成為全國首例活體捐贈器官的死囚。
時任台北看守所副所長葉碧仁(100.11.24):「在放風時間他(鄭金文)都有做運動跑步,然後在房內下棋看書,吸菸量也慢慢減少,他希望把他身體的機能狀況調養到最好。」
鄭金文從被刑定讞到法務部執行死刑,相隔四年,鄭金文過去曾透過122字書信表達感謝及懺悔,表達執行死刑後要用剩下的器官救更多的人,但法務部最新回應,基於醫學人權倫理,認為對於死刑犯做器捐是殘酷的,即使死刑犯有意願也不能做器捐。
廢死話題你怎麼看? 各界看法、最新進展都在【廢死刑不刑】專題報導:
http://www.setn.com/Klist.aspx?PageGroupID=6&ProjectID=330&PageType=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