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立委收賄案,傳出其中涉嫌收賄的立委陳超明,至少收取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600萬元,卻也不出席公聽會,形同「收錢不辦事」,讓李恆隆有不少抱怨。對此陳超明的委任律師陳守煌表示,當時僅有100萬元支票,並且有申報政治獻金。
▲陳超明的委任律師喊冤,並沒有收取李恆隆600萬元之多,僅有1筆100萬元支票,但已申報政治獻金。(資料照/翻攝自陳超明臉書)
根據陳守煌表示,陳超明確實沒有出席過李恆隆主導的公聽會,或是協調會,收到李恆隆100萬元支票,但都有向上申報為政治獻金,並沒有收賄問題。
根據監察院財產申報資料顯示,陳超明名下的存款約1308萬元,有10萬7000元股票,債務超過1637萬元,名下土地則多達44筆,大多是30多年前繼承來的,僅1筆為40多年前經過交易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