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32歲李姓公務員,日前帶著女性友人「小芬」(化名)出遊,2人一同夜宿汽車旅館,李男誤以為對方同意夜宿就等於願意發生性關係,他趁小芬熟睡之際,對小芬上下其手,甚至還「下海潛水」,小芬因下體疼痛,驚醒後怒斥李男,李男才停手,小芬事後不甘受辱向警方報案。新竹地院審理後,審酌李男已與小芬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判李男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新竹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李男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32歲李姓公務員,去年12月間,他與心儀的女性友人小芬出遊,當天凌晨2時許,2人一同入住汽車旅館,李男誤以為對方同意夜宿就等於願意發生性關係,他趁小芬熟睡之際,對小芬上下其手,甚至還「下海潛水」,小芬因下體疼痛當場驚醒,怒斥李男,李男才停手。
小芬事後認為李男不尊重她,在line上質問對方「為何做這些事」,驗傷後怒向李男提告;新竹地院審理時,李男坦承犯行,卻辯稱自己誤以為對方同意與他夜宿摩鐵,就是願意與他發生性關係。
法官審酌李男犯後坦承犯行,並賠償對方取得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判李男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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