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劉姓男子以一張蔣中正抗戰時期留下的5千噸「黃金存單」詐騙沈姓富商,士林地院依偽造私文書罪判劉姓及于姓嫌犯1年2個月徒刑。
▲一名男子聲稱自己持有當年老蔣的黃金存單。
不管是蔣經國時代還是更早的蔣中正時期,台灣光復後傳聞國民政府接手龐大黨產抗戰資金。民國38年大陸失守,傳出當時蔣中正搬了大批黃金退居台灣準備革命,神秘的黃金傳說成了詐騙集團行騙的老梗。
劉姓男子向沈姓富商聲稱自己持有杜拜國民銀行的黃金存單,是當年是蔣中正透過蔣宋美齡轉交菲律賓前總統馬可仕以及印尼前總統蘇哈托保管,他因為有交情輾轉拿到存單。劇情有如天方夜譚,但還是有人受騙,沈姓富商前前後後損失近千萬。
▲男子表示老蔣當年將黃金存單經由蔣宋美齡轉交給菲律賓及印尼前總統。
一開始劉姓男子向沈姓富商借7萬美金作為提領黃金的手續費,後來另一位自稱是司法記者的于姓男子出示投資協議書,載明42天後領到黃金,要求沈男再支付200多萬元。之後沈姓男子向劉姓男子催債,劉男又以「必須要菲律賓和香港開戶」要他支付9萬元的機票錢,該名富商前後總共遭詐騙近千萬元。
律師丁昱仁:「利用虛構故事或過去一些難以查證的事情來向當事人詐騙,其實是蠻常見的。」、「可以請求他將這類文書複製一份留手上,自己也要向相關製作文書的人或製作文書的機關去做一些基本上的求證。」
▲律師表示這種詐騙方式很常見,若遇到類似情形最好自己做一下基本查證。
類似詐騙手法確實層出不窮,仔細求證、留下證據都是增加日後提告的籌碼,但錢要要回來機率非常低。遇到類似狀況直接拒絕,別讓詐騙集團有任何可趁之機。(整理:實習編輯黃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