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近年來加熱菸及電子煙等新興菸品日漸普及,因此衛福部研擬修正《菸害防制法》,以補足現行法律不足之處,目前衛福部傾向將加熱菸與電子煙皆納入「類菸品」,予以全面禁止。而澳洲政府日前也通過最新決議,否決菸商申請銷售加熱菸以作為傳統紙菸的替代品,並維持現行禁止加熱菸法規,該項決議自8月24日起生效。
▲澳洲政府決議禁止加熱菸。
澳洲在今年六月初即作出該決議,即便美國FDA(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今年七月初同意「IQOS加熱式菸草產品」作為風險改良菸草產品(Modified Risk Tobacco Products; MRTP),並成為第一個獲得「降低身體接觸許可令」 (Exposure Modification Order) 的菸草產品,同時指出加熱式菸品相較燃燒香菸所產生有害物質較少,其上市符合保護公共健康的原則。但澳洲食藥局仍重申加熱菸並非安全產品,減少對某些有毒物質的暴露,並不代表該產品無害或減害,也並非表示可降低對人類健康造成的風險。
根據澳洲衛生部下轄藥物管理局(The 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of Health)所公布的官方文件,該局並不認同加熱菸不會吸引未吸菸者及青少年使用的說法,倘若同意該菸商的申請,將促使青少年及未吸菸者使用,甚至使其面臨因接觸菸草而引發的潛在健康風險。此外,該局也極為擔憂加熱菸可能會增加幼童意外暴露於大量尼古丁的風險。
同時,澳洲藥物管理局也將世界衛生組織的聲明以及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所作出的決議納入參考,並重申加熱菸並非安全產品,減少對某些有毒物質的暴露,並不代表該產品無害或減害,也並非表示可降低對人類健康造成的風險。文件指出,加熱菸將導致使用者長期暴露於一系列已知或未知的有毒物質,且透過加熱菸草使用尼古丁的方式存在多種風險,包括毒性及遭到濫用的可能性。
據統計,在澳洲政府做出最終決議前,藥物管理局共收到82份支持納管加熱菸的意見信函,但也有來自澳洲肺基金會、澳洲癌症委員會、澳洲健康與吸煙委員會以及國家心臟基金會等團體的意見書,並對加熱菸所引發的公共健康風險表達疑慮。
▲澳洲政府決議禁止加熱菸。
由於我國使用加熱菸及電子煙的民眾漸增,衛福部的修法草案預告後立即引起廣大議論,正反方不斷針對「開放與否」展開激烈辯論,雖然衛福部始終表達全面禁止的立場,但民間亦有反彈聲浪,另外也有立委持反對意見,認為可以考慮合法開放使用加熱菸。如今澳洲政府作出禁止加熱菸的決議,是否將左右我國修法方向,值得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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