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被控趁國中學妹酒醉,坐上計程車返家時,硬擠上計程車,還要司機開到汽車旅館,在旅館房內性侵得逞。因學妹的朋友聯繫不上人,透過手機定位發現學妹被帶到旅館,趕緊前往救人。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將陳男判處3年2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陳男竟趁小蘭酒醉,「攔截」小蘭,帶到旅館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陳男於2019年8月間某日,和一群朋友到台北市大安區一家KTV聚會,其中同樣參加聚會的「小蘭」,因為不勝酒力,在聚會結束時已經癱軟無力,因此與另名女性朋友約好一起搭計程車回家。
沒想到,小蘭一上計程車,陳男便硬擠上去,說是要護送小蘭回家。途中,陳男趁小蘭昏睡,竟指示司機轉往中山區一家商旅,向櫃檯人員謊稱小蘭需要暫時休息,在服務人員協下,將小蘭安頓在一套房裡。
但就在服務人員離開房間後,陳男趁小蘭依舊酒醉不醒,脫下小蘭的衣服,性侵得逞。因小蘭的朋友怎麼都聯繫不上人,因此打開手機定位,發現小蘭根本沒有回到家,且小蘭的住處附近就有家商旅,朋友覺得不對勁,立即前往商旅找人,發現小蘭遭到性侵。
對於犯行,陳男到案時坦承不諱,且強調有意願且積極與小蘭和解,但法官認為,陳男是小蘭的國中學長,竟趁小蘭酒醉無法反抗而乘機性交,且至今都未能與小蘭達成和解,並獲得小蘭的原諒,無理由得以減輕其刑,因此判處陳男3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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