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運動酒吧老闆,不滿妻子與一何姓男客人交往,在何男洗澡時視訊,還互送情人節定情物,認為妻子與何男已經侵犯他的配偶權,上法院提告並求償。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老闆勝訴,老闆娘及何男需共同賠償40萬元。
▲酒吧老闆發現老婆與一男客人交往,老婆還在男客人洗澡時視訊觀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老闆於2019年1月間,發現妻子經常與何男視訊,內容有何男正在洗澡的畫面。情人節到了還互換定情禮物,甚至多次失蹤,不顧家裡跑去與何男約會,讓他背負遭背叛的精神上痛苦,向妻子與何男提告求償100萬元。
雖然老闆提出2人的對話,包括「再洗一次」等語,及何男洗澡時的視訊照片,甚至還有妻子與何男在某房間內親吻的照片,但2人都否認外遇,認為照片被修過,也無法證明照片中的女子為老闆娘,反控老闆酗酒、家暴、買春等行為不當,認為老闆是不滿老闆娘聲請保護令才會提告。
法官則認為,照片並無明顯編輯過的痕跡,且依照片等資料顯示,確實老闆娘與何男已嚴重損害老闆的配偶權,因此判決老闆勝訴,老闆娘2人需共同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